骗了6248万元
亿霖木业传销与其他传销在发展下线上有些与众不同。亿霖的下线不仅只有亲戚朋友。亿霖在各种媒体上刊登合作造林的招商广告及招聘销售代表、销售经理的招聘广告,以招聘年轻创业人员、“4050”人员、退休干部为名,游说对方购买林地。只要购买10亩以上,就可成为销售代表,加入传销链条。招聘中,他们的重点招聘对象是年纪偏大,曾在政府部门任职,有钱,有社会关系,口才好的人员。
只要迈进亿霖门槛,立即会享受“贴身帮助”,无论听课或上厕所,身边都有人寸步不离,以此防止“交谈传染”。亿霖的培训期是7天,大部分时间是听课,学习国家林业改革背景、沙尘暴危害,如何与客户洽谈、拉近与客户的距离,然后就是算账,描绘投资后的美好未来及美好生活。
亿霖的讲师曾在培训时讲道:速生杨7年成材,投资3980元,买1亩已生长两年的速生杨树,5年后能出材15立方米。每立方米700元,每亩地获利6520元。投资不到4万元,买10亩地,5年后获利6万多元,收益率超过100%。这是亿霖老大赵鹏运制作的一个收益换算公式,正是这道简单的小学生也能计算的数学题,让许多市民仿佛摸到了“绿色银行”的提款机,感觉提取出了大把大把的钞票。
我市警方资料表明,重庆有600多名不特定受害者(当初的投资者)。渝中区法院根据相关证据查实,从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重庆亿霖各级人员在我市销售卖出林权15712亩,实现销售收入6248万余元。
林业专家对“亿霖数学题”列举的数据提出反驳:速生杨必须精心管护才能成材,每亩地成材绝不可能超过10立方米,价格则随市场行情不同出现波动。
警方调查发现,亿霖林地上,许多树只有筷子粗、一尺来高,无专人管护。亿霖所说的管护,只是委托当地农民看看而已。因林地在外地,许多投资者对此并不知情。
销售模式就是传销
目前,北京司法部门尚未对亿霖集团的经营行为作出最终定性,但苏祖川对重庆亿霖的经营行为有这样的认识。他称,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传销,具体内容有3条。第一,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重庆亿霖的经营模式同时触犯了这3条禁令,所以,重庆亿霖就是打着发展绿色事业的幌子,披着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外衣,大张旗鼓地搞传销犯罪活动。
苏祖川的认识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同。法院认为,重庆亿霖在“异地造林”、“托管造林”经营模式下进行“林权”流转、销售,采取销售业绩与业务人员的报酬及晋级挂钩,实行从上至下的逐级提成,并以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传销手段实现销售利润,从而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应以非法经营罪对重庆亿霖定罪。副总许建忠实际履行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职责,属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高级顾问李春林有经营管理职责,是传销活动的具体执行者,属直接责任人员。所以,检方指控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