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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传销犯罪
2001年,最高法院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我市也有类似案例。亿霖无非就是换成了林权流转的形式,虽有工商营业执照,但可从经营模式、上下线关系、薪酬计算方式上,识别其非法性。
纵观所有传销案,不难发现一些共同特点:传销犯罪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从拉人头发展到传销商品、开加盟店,商品则成了道具。传销使用的道具商品多是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实际价值和价格很难量化。传销组织善于编造神话,反复给梦想富裕的人洗脑,发展下线是传销永远的手段。
为了识别传销犯罪,增强市民自我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意识,市民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辨别。
从组织方式识别:大凡传销组织,都要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盟,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盟,以此形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网络,这是传销的人员链。
从计算报酬方式上识别:组织者以加盟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这种复式计酬方式通常叫金钱链。
从经营目的识别: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通常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如上述三个方面都具备,请一定远离并劝解这个组织的成员。
相关案例
2000大学生 陷入欧丽曼传销案
从2003年开始,先后有2000多名大学生卷入我市“欧丽曼”化妆品传销案。此案曾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高层,总理亲自批示查办。渝北区法院于2005年9月6日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欧丽曼”传销案“传销老大”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曾就读于西安某高校的大学生辛俊涛、赵晓民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3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