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加布里埃·香奈儿(Gabrielle Bonheur CHANEL)于法国巴黎创建了一家专门生产女士头饰的服装专卖店。由于店铺精湛的技术和出色的设计风格受到人们的喜爱,该店铺逐渐得到发展壮大。1914年,凭借此前积累下来的经验和财富,加布里埃·香奈儿(Gabrielle Bonheur CHANEL)又开设了两家时装店,时装品牌CHANEL也因此正式宣告诞生,影响后世深远,绵延至今。
加布里埃·香奈儿(Gabrielle Bonheur CHANEL)在未开设个人服装店之前曾在酒吧和咖啡厅当过歌手,并给自己取了一个艺名为coco。因此加布里埃·香奈儿(Gabrielle Bonheur CHANEL)在设计自己时装店的图标时,从自己的艺名“COCO”中吸取了灵感。取艺名“COCO”的前两个“C”,设计出了CHANEL香奈儿的图标。
这一图标也被CHANEL香奈儿沿用下来,直至2017年香奈儿的商标却开始逐渐被“侵权”迷雾笼罩。2017年,在中国华为公司因进入欧洲市场而需要为华为计算机硬件的LOGO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时,CHANEL香奈儿提出了反对意见。CHANEL香奈儿认为华为公司计算机硬件的LOGO与CHANEL香奈儿的图标存在大量相似之处,中国华为公司计算机硬件的相关图标存有侵权嫌疑,不应该得到欧盟商标保护且应该负担相应责任和赔偿。随后CHANEL香奈儿向中国华为公司提起诉讼,华为应诉。一场长达四年的“侵权”诉讼法案就此拉开帷幕。2021年4月,卢森堡法院和欧盟综合法院都一致裁定两者LOGO并不存在相似之处,中国华为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终此案以CHANEL香奈儿败诉落下帷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CHANEL香奈儿指控中国华为公司涉嫌抄袭CHANEL香奈儿的LOGO设计理念之后,CHANEL香奈儿也被他人指控自身品牌图标涉嫌抄袭中国传统兵器“八卦子午鸳鸯钺”。当时网传“中国武术协会贵州分会起诉香奈儿”,谣言一时四起。尽管随后贵州省无数协会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明确否认起诉CHANEL香奈儿LOGO涉嫌侵权一事,并直言:“协会不知道这个事,大家可能被忽悠了!”证实了这一事情纯粹是谣言,但有关于CHANEL香奈儿LOGO涉嫌侵权一事的声音仍未能完全散去。CHANEL香奈儿商标仿佛仍然身处“侵权”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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